土耳其贿赂与腐败:外国公司风险指南
如果贵公司在土耳其经营,贿赂(rüşvet)是您所承担的最严重的刑事风险之一,也是最容易在无意中触犯的风险之一。根据《土耳其刑法》(Türk Ceza Kanunu No. 5237,简称"TCKTCK第5237号《土耳其刑法典》界定土耳其犯罪及其刑罚的法律——包括诈骗、背信、伪造、洗钱,以及在组织活动框架内实施的犯罪。词典 →"),贿赂在第252条(m.252,rüşvet)中有宽泛的定义:它涵盖某人与公职人员之间为获取与该公职人员职务相关的不当利益而达成的协议。提供或给予利益的一方("主动"方)与索取或收受利益的公职人员("被动"方)均构成犯罪。该法律还触及相关行为——第255条下的影响力交易(nüfuz ticareti,m.255)以及第250条下公职人员实施的勒索型滥权(irtikap)——并且重要的是,它延伸至国际商业活动中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的行为。本指南将说明何为贿赂、企业的风险敞口来自何处、为何合规计划至关重要,以及主动方与被动方有何区别。这是一般性信息,而非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意见;下文所述处罚仅以定性方式描述,任何决定都应由土耳其律师对照现行法条加以核实。
根据土耳其法律,何为贿赂?
贿赂(rüşvet)在《土耳其刑法》第252条(TCK No. 5237)中有所定义。其核心在于,贿赂是私人与公职人员之间达成的一项协议,据此该公职人员直接或通过中间人,就职务的履行或不履行获取不当利益。
有三点最常令外国企业感到意外:
- 您无需交付现金。利益可以是金钱,但也可以是礼品、款待、好处、折扣、为亲属安排的工作,或任何其他好处。关键在于这种利益是否不当且与公职人员的职能相挂钩。
- 协议本身即可构成犯罪。土耳其法律认为,一旦腐败协议达成,贿赂罪即告完成。一项承诺、一项要约或一项请求即可构成——金钱无需易手即可产生责任。
- 它是双向的。提供或给予利益的一方与索取或收受利益的公职人员均构成贿赂。它们通常被称为主动方与被动方(下文将作说明)。
主动方与被动方
土耳其贿赂法律审视交易的两端。
主动方——给予或提供
这是大多数外国公司及其员工所处的一方。它涵盖向公职人员(或经公职人员指示向第三方)提供、承诺或给予不当利益,以使该公职人员就其职务作为或不作为。一名建议支付"通融费"以加快许可办理的销售经理,或一名暗中向检查员付款的顾问,都处于主动方。
被动方——索取或收受
这是请求、同意或收受利益的公职人员。从公司的角度看,危险在于:公职人员的索贿并不会使您的付款合法化——同意该要求仍会使您的员工处于该罪行的主动方。
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
一个常见且代价高昂的误解是,认为土耳其贿赂法律只保护土耳其公职人员。事实并非如此。TCK 第252条将该罪行延伸至在国际商业活动背景下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这反映了土耳其根据《经合组织反贿赂公约》(OECD Anti-Bribery Convention)所作的承诺。
对于外国公司而言,这有两项实际后果:
- 双重风险。涉及与国际商业相关的非土耳其公职人员的行为,仍可能触发土耳其刑法,此外还存在您母国法律制度下的风险(例如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 或英国《贿赂法》UK Bribery Act)。
- 集团范围的风险。子公司、代理人或合资伙伴向第三国公职人员支付的款项,如与土耳其存在足够的关联,可能产生回溯影响至土耳其业务的后果。
相关罪行:影响力交易与 irtikap
检察官并不总是直接指控贿赂罪。有两项相关罪行在商业案件中频繁出现,理解它们有助于您解读自身的风险。
影响力交易——nüfuz ticareti(TCK 255)
TCK 第255条涵盖"贩卖影响力":以能够影响公职人员决定为名义而获取或提供利益——无论该影响力是否真实存在。典型情形是一名掮客或中间人说:"付钱给我,我会确保该说"是"的那个人说"是"。"公司在此通过承诺能够提供门路的代理人、顾问和"本地协助者"而面临风险。为换取对公职人员的影响力而向此类人付款,本身即可构成犯罪。
滥用职权以索取利益——irtikap(TCK 250)
TCK 第250条针对的是滥用职权、强迫或诱使他人提供利益的公职人员。这主要是由公职人员实施的罪行,但它对公司而言很重要,因为它影响对公职人员要求的定性方式——以及您自身回应将如何被评判。
企业风险敞口:公司本身能否承担责任?
根据土耳其刑法,实际的犯罪人是个人——给予、提供、索取或收受贿赂的员工、管理人员、代理人或中间人。公司不会被判入狱。但若据此断定公司是安全的,则是错误的。
在贿赂罪行系为法人利益而实施的情形下,土耳其法律规定可对法人采取安全措施(güvenlik tedbirleri)。在实务中,这些措施可包括:
- 对所获利益及与该罪行相关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 撤销与不法行为相关的许可或执照;以及
- 连带后果,例如被排除在公共招标之外,以及可能比任何罚款更具破坏性的声誉损害。
个人风险也会沿链条向上攀升。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指使、参与或明知而纵容相关行为的情形下,他们可能面临个人刑事责任——这是我们在关于公司高管刑事责任的指南中所讨论的主题。
合规计划如何保护您
您无法保证在一个庞大的运营中永远不会有人做错事。您能做的是建立一套计划,预防大部分风险、及早发现其余风险,并证明公司并未授权或纵容不法行为。一套可信的土耳其反贿赂计划通常包括:
- 明确的礼品与款待政策,设有金额门槛、登记册,并彻底禁止任何为影响公职决定而提供的事物。
- 第三方尽职调查。代理人、顾问、报关行和"协助者"是腐败付款最常见的渠道。对其进行审查,在合同中约定审计权和反贿赂保证,并警惕含糊的"成功费"。
- 账簿与记录纪律。准确的会计既是良好的治理,也是一种抗辩——它消除了贿赂赖以依存的掩饰,并降低《税收程序法》(第213号)下的风险。
- 保密的举报渠道,使员工能够在无所畏惧的情况下报告索贿和施压情形。
- 以平实语言进行的培训,面向真正与公职人员打交道的人员——销售、物流、监管事务——而不仅仅是法务团队。
- 升级与应对方案,用于公职人员提出要求的那一刻,以及您发现某笔付款已然发生的那一刻。
若贿赂被指控或被发现,应当如何应对
如果贵公司收到索贿要求、发现可疑付款,或获悉自身正受调查,早期步骤至关重要。
- 切勿销毁或篡改记录。保存文件、通讯和会计分录;篡改会造成新的、往往更严重的风险。
- 立即让土耳其刑事律师介入。调查受《刑事诉讼法》(Ceza Muhakemesi Kanunu No. 5271,"CMK")管辖,该法规定了陈述、搜查以及相关人员权利的规则。员工所作的第一份陈述可能左右整个案件。
- 在法律指导下进行内部审查,而非以非正式方式进行,以使工作有条理且目的明确。
- 管理并行的轨道。一宗贿赂事项可能与税务及反洗钱调查同时进行;对其加以协调可避免立场相互矛盾。
常见问题
在土耳其,提供小额"通融费"以加快许可办理合法吗?
不合法。土耳其法律不像某些其他制度曾经那样为"通融"或"润滑"付款留出安全空间。无论金额多么微小、所求的便利看起来多么例行,向公职人员提供与其职务相关的不当利益都可能落入 TCK 第252条下的贿赂范畴。应将任何旨在影响公职决定的付款视为绝对禁止。
我的公司会被起诉吗,还是只有个别员工会被起诉?
贿赂罪行本身是由个人实施的——员工、管理人员、代理人或中间人。公司不会被判入狱,但在贿赂罪行系为公司利益而实施的情形下,土耳其法律允许对法人采取安全措施,这可包括没收以及撤销许可。还可能存在严重的连带后果,例如被排除在公共招标之外。可采取的具体措施应向土耳其律师确认。
土耳其贿赂法律是否适用于向非土耳其公职人员支付的款项?
是的。TCK 第252条延伸至在国际商业活动背景下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这反映了土耳其在经合组织框架下所作的反贿赂承诺。这意味着涉及外国公职人员的行为,除了您母国法律(例如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 或英国《贿赂法》UK Bribery Act)下的任何责任之外,还可能产生土耳其刑事风险。
一名公职人员向我的员工索要钱财。即便不是我们主动发起的,我们也会有麻烦吗?
可能会。公职人员索要付款这一事实并不会使付款合法化——同意并作出付款,仍可能使您的员工处于贿赂的主动方。在公职人员动用职权强迫付款的情形下,可能涉及针对该公职人员的另一项罪行(irtikap,TCK 第250条),但这并不会自动免除付款方的责任。应拒绝、记录该要求,并在回应之前咨询土耳其律师。
什么是影响力交易,为何它对我的业务很重要?
影响力交易(nüfuz ticareti,TCK 第255条)是指以能够影响公职人员决定为名义而获取或提供利益,无论该影响力是否真实。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公司常被承诺能够提供接触公职人员门路、以换取费用的代理人或"协助者"所接洽。为换取对公职人员的影响力而向此类中间人付款,本身即可构成犯罪,因此第三方尽职调查至关重要。
合规计划能否使我们免于被起诉?
没有任何计划能保证永远不会有个人违法,也不能保证永远不会有任何指控被提出。但一套真实、有据可查的反贿赂计划——涵盖礼品与款待、第三方尽职调查、准确的账簿、培训和举报渠道——可以降低不法行为发生的几率,帮助您及早发现,并证明公司并未授权或纵容此类行为。这既是您最好的预防手段,也是一旦事项发生时您最有力的立场。